台灣微軟公司前業務經理張銘芳2016年、2017年在職時,涉嫌為了賺取業績獎金並圖利友好的合作廠商,聯手中菲電腦等4公司人員,偽造假的政府標案得標文件,藉此向微軟以優惠價購得軟體,再高價變賣賺取價差高達1.2億元,張銘芳則獲380萬元業績獎金,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洪敏超今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張男住家等12處,並約談張等10多人到案,釐清是否涉犯詐欺、背信罪。
微軟主管今晚回應:「本公司對於司法偵查進行中的案件,基於偵查不公開,不特別提供評論。」
據了解,由於台灣微軟針對政府標案提供較低的售價,但代理商和經銷商必須在取得政府標案後,再以標案資料向微軟採購優惠價軟體,不料業務經理張銘芳涉嫌藉此勾結代理商展碁公司企劃經理鄭珮雯、經銷商精誠軟體業務代表翁沛詠、中菲電腦經理莊至傑、大同世界科技協理楊天助等人,偽造政府標案得標資料後,拿假資料向微軟買到較便宜的軟體,而這些代理商和經銷商再把低價取得的軟體以高價變賣,或是在承攬政府標案時,因為已經知道軟體成本價,在競標時更有優勢取得政府標案。
檢調統計,這4家代理商和經銷商共以此手法,取得30多筆低價軟體交易,統計價差高達1.2億元,至於微軟實際損失,目前仍在統計中。
檢調今搜索張銘芳等人的住處和公司共12處,並以被告身分約談張銘芳、鄭珮雯、翁沛詠、莊至傑、楊天助等5人及多名證人共10多人到案,全案涉及詐欺罪、背信罪和偽造文書罪。